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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部门: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
2024-03-23 21:01  浏览:2
 

十三部门: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发布日期:2023-08-15 11:30:19    浏览次数:20    评论:0
导读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其中提出,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。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其中提出,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。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。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,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,更好满足居民需要。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,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。到2030年前,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(容量)电费。

 

  以下为原文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
 

发改就业〔20231017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:

 

 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促进消费持续恢复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

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

 

  汽车消费体量大、潜力足、产业带动作用强,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、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。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,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,现提出以下措施。

 

  一、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。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,实施城区、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,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。

 

  二、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。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、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。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、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,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,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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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其中提出,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。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。其中提出,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。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。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,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。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,更好满足居民需要。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,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。到2030年前,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(容量)电费。

 

  以下为原文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的通知

 

发改就业〔20231017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:

 

 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促进消费持续恢复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《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 

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

 

  汽车消费体量大、潜力足、产业带动作用强,促进汽车消费对稳定我国消费大盘、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。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,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,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,现提出以下措施。

 

  一、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。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,实施城区、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,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。

 

  二、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。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、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。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、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,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,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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